Pandownload作者被捕了,若其获刑,以后相似免费软件(比如网站视频下载工具)是否也有法律风险?
一,Pandownload作者被捕了,若其获刑,以后相似免费软件(比如网站视频下载工具)是否也有法律风险?
一直在用这个软件,从新闻报道的信息来看作者是有非法盈利的,软件本身设置有捐款码,另外有付费的交流群,当然我是完全的白用,因为也没有加入付费群,但是我们从几个角度来分析下这个软件,还有类似软件会不会有相应的风险。
1,pd的用户量应该是很大的,从贴吧,tg还有用户群数量来看,用户量比较大,这显然触碰到了百度的利益,比如我就开通了百度网盘的svip,但是基本上不用官方客户端,因为官方的客户端开启之后电脑会变得卡,主要的作用可能就是上传,如果单纯看其他功能,分享,下载这些,pd更简洁高效,更不要提很多人是奔着没有会员但是想要速度的想法的,这当然不是百度想看到的,但是百度也应该反思,自己的客户端做的一塌糊涂,想让用户用你自己,首先要把产品和体验做好。
2,其实pd在一定程度为百度起到了引流和转化的作用,因为他强大的搜索功能,但是我搜索到了,下载速度并不快,后期的pd也被限制的厉害,很多情况下其实速度也很差,这个网上都可以看到反馈,当然并不是作者的锅,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去开通百度超会,所以为百度贡献了用户到会员的转化。
那其他类似软件有没有这方面的风险呢,我想要从几个点来看
1,用户量,如果用户量对官方产生了威胁,那很有可能被查
2,是否有明显的盈利,其实pd都是被动盈利,通过捐助的,更不要提那些需要用户付费的破解了
3,对原版的破坏性,pd是通过提升非会员的下载速度来吸引用户的,百度显然不愿意看到,因为不付费的用户,也会给百度公司带来收益,例如广告,其他平台导流等等
所以有没有风险,我想可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至于现在无论是站百度还是站pd,我感觉都没有太大意义,舆论的压力对司法的干扰有限,另外pd这个并不是一个社会性的话题,所以可能就是一阵风波过去而已,祝福作者,希望给真正的技术大拿留点出来还能恰饭的机会。
电信营运商开了500M,下载速率应每秒不低于60M,,百度人为限制50kb左右,百度是不是入侵并破坏了用户宽带及中国互联网骨干网系统?百度限速,不仅违背国家降费提速政策,而且极大的破坏了用户的互联网使用环境,是不是违法行为?任何公民和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与法律,百度公司应自查自纠,找到两全的存在方式。法律同时赋予公民和机构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权利。先进技术应成为人民群众获得数字小康、文化小康的推进剂,而不是背道而驰!
Pandownload已不是单纯下载工具,它是用技术手段提高百度网盘下载速度。都说技术无好坏,关键看掌握在谁手上,用来干什么。
换句话说,私下研究使用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广泛传播又接受用户付费或捐赠,就等于是谋利。此举又给网盘服务器增加负荷,百度自然吃不消。
①免费工具没问题,分享是互联网天生的基因。但是用来谋利就有风险,有些尽管是擦边球,比如粉丝自愿打赏,但只要留下证据/痕迹,被告被查都是可能的。
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只因Pandownload太招摇。这事件跟当年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番茄花园盗版XP作者洪磊违法性质是一样的,两人都是被判三年以上。
②这也可能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只要你做的不要太过火,百度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随着Pandownload传播,一定程度也提高了网盘使用率。
网站视频嗅探下载一般不算违法,因为用户是自己下载观看,而如果用来出售谋利,或者在网上传播获利,则有可能涉嫌侵权,会有法律风险。
③奇客之前用过Pandownload,还向粉丝们推荐它,但年初发现不好用了,我就感觉百度开始动手了,其实也担心百度会秋后算账,看来这次是应验了。
一个Pandownload倒下,还有一个个Pandownload站起来,并非只有一个网盘加速器存在,比如Speedpan、Pan-light、Pdown、BND2,这和众多Windows修改版是一样的。
关注奇客,且行且珍惜→_→
技术本身是无罪的,问题是使用技术的人,和他拿技术干什么。
Pandownload并不属于破解版很多朋友喜欢把PD叫成“百度网盘破解版”,其实并不算。PD严格来讲应该是属于工具,破解版的定义是在原版软件上进行修改,例如:某软件只能在一台电脑上安装使用,激活码序列号价格可能是几十元至几千元,一般破解作者会通过改写原软件、制作算号器、拦截注册信息等等方式实现免费无限制使用,而PD显然不是。
按照百度的说法,犯罪嫌疑人在家中编写可以通过百度网盘官方服务器的客户端身份认证,实现以非会员权限突破百度网盘官方设定,高速下载“PanDownload”软件,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期间犯罪嫌疑人租用网络服务器进行更新维护并发布接受捐赠的收款码,同时建立QQ群,向进群人员收取1至10元不等的进群费,群内提供更稳定的“PanDownload”内测版本。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30万余元。
其实PD并没有网上传的那么神;更多使用的是网站解析功能,获得下载直链后使用IDM或aria2工具下载。而且百度也做了相应的措施,应该从去年开始,百度的限速规则开始转为服务器判定,也就是针对账号进行限速的,当一个非会员账号一定时间内下载量达到一定阈值就会触发限速(比如每月下载总量10G后即开始10KB/s模式)。而后因为帐号共享使用的原因,百度又开始对SVIP也实行此类限制,只是SVIP的阈值会比普通会员高。用PD软件登录百度帐号下载并没多大效果,原因就是百度从根本上服务器对你登录的帐号限速了,只要你登录帐号的,那肯定是10KB/s。虽然PD通过技术手段可以提升一些速度,也只是一个“勉强能用”的状态。都已经到这种情况了,没想到百度能把PD弄死,因为PD这软件,一来是开源,二来免费——对,这个软件是真的不收费、没有广告,若说有,就只有右下角的打赏,并且因为之前有人拿着这个软件出售,制作者还特意在软件上做了注明以免用户受骗。就这么一个良心软件,居然被以“该软件会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文件分享出去”这种理由报案,真让人哭笑不得。
另外再说了,我都用百度了,还怕隐私泄露嘛?
在中国用户用惯免费的啦,收费让老百姓情以何堪。左不让用,右又收费。手机好买,内容收费。
当你录音机就是这,好不容易买起,磁带不便宜。当时月薪300算,磁带是12元,也就是现在的120元一盘。
真不便宜。
昨天,有个亲戚住院啦,2天,费用2万,一个胆结石,问题还没完。
什么鬼,这还是7线城市。左攒攒,右攒攒,吃不住,一铲铲。
我们老百姓喜欢免费。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游戏叉提供的Pandownload作者被捕了,若其获刑,以后相似免费软件(比如网站视频下载工具)是否也有法律风险?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